ST信通正式处罚落地 律师明确投资者可索赔范围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李彦 2021-12-31 2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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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信通正式处罚落地 律师明确投资者可索赔范围)

ST信通(600289)12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此时,距2017年12月6日,也就是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调查通知书》已经过去了四年多时间。至此,ST信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由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调查完毕。

鉴于正式行政处罚已下达,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ST信通索赔范围为,于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ST信通股票,并在2017年12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

经查明,ST信通于2016年、2017年分别为亿阳集团等关联方提供23笔、39笔担保,合计金额分别为25.01亿元、43.45亿元。对此,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16年、2017年的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除外)。截至2021年4月30日,ST信通尚需承担担保或清偿责任的金额为3.47亿元。亿阳集团通过阜新银行开具履约保函5.56亿元,对亿阳集团回购亿阳信通所持其股份进行担保,但亿阳集团未与ST信通签订股份回购协议。

此外,ST信通还存在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2018年至今,因违规担保产生诉讼,亿阳信通资金陆续被法院执行、扣划及司法拍卖,形成新的占用。截至2021年4月30日,新增执行、扣划及司法拍卖28笔,共计4.24亿元,成为因违规担保诉讼判决而产生的资金占用。加上大股东占用的4.71亿元,共计形成占用资金8.95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邓伟作为ST信通时任实际控制人,处以6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邓清作为亿阳集团时任董事处以3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两位相关责任人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一个月的时间,ST信通的要约收购结果终于出炉。12月27日晚,ST信通发布公告披露,万怡投资自2021年11月25日起以要约方式收购除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ST信通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户数503个,共计33245833股股份接受万怡投资发出的要约,占ST信通股份总数的5.27%。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ST信通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此次要约收购进展顺利,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是利好消息。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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