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林涉嫌两项违法事实领罚单 投资者如何诉讼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肖宏娟 2022-01-10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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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科林涉嫌两项违法事实领罚单 投资者如何诉讼索赔?)

1月6日晚间,*ST科林(002499)发布公告,公司于1月5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依法及时披露重大合同进展情况、2018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ST科林及相关当事人拟被处罚。

经查明,*ST科林在2017年曾披露过多个公告,包括签订了名为高邮项目的重要合同,协议总金额定为10亿元。公司在2018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对高邮项目进展情况均披露为“开工建设中”。

2018年11月下旬,*ST科林因融资失败没有资金支持高邮项目的正常开展,因此确认项目暂时停工。对于该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1月31日,在《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首次披露高邮项目暂时处于停工状态。2020年4月21日,*ST科林披露《关于终止高邮项目的公告》,说明高邮项目自2018年11月暂停后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各方经协商决定终止该项目。

高邮项目合同金额巨大,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暂时停工的信息对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具有重大影响,应依法予以及时披露。*ST科林未依法及时披露高邮项目暂时停工信息,构成披露不及时情形。

此外,高邮项目中分布式能源站热网管线工程总量约15公里,全工程共计5个标段,分别由江苏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通分公司、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ST科林在两家施工单位未完工情况下确认了100%的完工进度,并以此为基础核算收入成本,导致公司2018年半年报至少虚增营业成本2195.85万元,至少虚增营业收入3893.59万元,至少虚增营业利润1697.74万元。

对此,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ST科林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对14名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鉴于证监会预处罚已下达,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1月30日期间买入*ST科林,并在2019年1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ST科林的麻烦不止于此。根据公司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诉讼(在诉)金额合计为52842.69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2倍。公司已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对案件计提了相应的负债,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结案,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业绩方面,*ST科林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229.83万元,同比下降18.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534.60万元。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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