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瑞德“麻烦”重重 律师表示受损股民可诉讼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2-04-24 1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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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瑞德“麻烦”重重 律师表示受损股民可诉讼索赔)

4月23日,ST瑞德(600666,原股票名称“奥瑞德”)发布2021年年报。该公告第二页披露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该份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来看,ST瑞德因2020年7月17日收到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引发多起中小投资者诉讼索赔。截至2021年12月31日,ST瑞德已对诉讼判决的512起中小投资者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4683.45万元。但由于诉讼事项的复杂性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如诉讼事项的影响金额及完整性等,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用以确认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此外,2017年7月21日,ST瑞德实际控制人左洪波与万浩波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亿元,在未经过公司正常内部审批流程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担保金额3亿元。本报告期内ST瑞德收到法院送达的对外担保的诉讼文件,涉及诉讼本金2亿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对此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潜在纠纷,以及前述担保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综合以上两点因素,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ST瑞德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记者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获悉,ST瑞德索赔案,目前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一审法院除判决ST瑞德赔偿投资者部分损失外,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也同时需承担5%范围内的连带赔偿责任。据此,律师将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

刘鹏律师表示,本案尚在诉讼时效内,根据一审判决,ST瑞德索赔区间为,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18年6月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诉讼。

然而ST瑞德的“麻烦”远不止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质押股份已触及平仓线,且因债务纠纷已导致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目前,能否解除冻结以及解除冻结的时间尚存不确定性。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执行或强制平仓,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此外,若债权人或受托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拍卖、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且被法院依法受理,ST瑞德可能存在破产清算风险。

基于上述不确定事项,律师建议此前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应及时主张索赔,挽回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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