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因计提诉讼预计损失致净利下滑 索赔案判赔比达80%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2-05-10 2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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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花股份因计提诉讼预计损失致净利下滑 索赔案判赔比达80%)

日前,金花股份(600080)公布了《2021年年度业绩报告》以及《2022年一季度业绩报告》。据披露,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34亿元,同比下降20.08%,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归母净利润亏损为1816.05万元,上年同期为3773.8万元,同比减少148.12%,未能维持盈利状态。202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9亿元,同比增长11.61%;归母净利润928.01万元,同比增长22.92%。

根据年报来看,金花股份归母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为计提诉讼事项预计损失所致。

一是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因合同纠纷诉讼金花股份,涉案金额为5404.64万元。公司银行账户累计5404.64万元已被法院诉讼财产保全。截至目前,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金花股份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已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日尚未审理。

二是中小投资者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公司提起诉讼,其中部分案件经陕西省西安中院审理,一审判决公司赔付中小股东1489.49万元。截至2021年底,公司与部分中小股东达成和解,约定按照判决金额的80%进行赔付,已赔付金额合计838.53万元,与其余中小股东未达成和解,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正在上诉中。

金花股份违规案源于2020年4月。公司自查发现,2019年度审计期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尚有17036.10万元未归还。2020年5月,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同年8月4日,金花股份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处罚决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起诉金花股份,要求赔偿投资损失。

根据法院判决及相关司法解释,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是于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金花股份股票,并在2020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并参与索赔。目前该案仍在索赔时效中,律师将继续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刘鹏律师向记者透露,此前已经有部分投资者与金花股份达成和解并拿到了赔偿款,并且有部分案件的二审判决于2021年12月落地,这些均意味着符合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后续只要提起诉讼就会大概率胜诉。

值得一提的是,金花股份于2022年3月23日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司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68976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被司法拍卖。权益变动后,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94608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中,邢博越持有645666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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