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股价连续两日大跌 适格投资者需抓住索赔时机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2-05-26 2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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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辉丰股份股价连续两日大跌 适格投资者需抓住索赔时机)

辉丰股份(002496)在4月25日后股价呈震荡上行态势,期间获得四个涨停板,股价一度创下3.76元/股的阶段性新高。然而“好景不长”,辉丰股份股价在两连板后断板。截至5月26日收盘,报3.13元/股,较前一交易日再次下跌7.67%。

业内人士分析,辉丰股份此前股价连续上涨与其财报披露、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很大关系。

4月21日,辉丰股份披露年报,2021年公司实现营收约为10.95亿元,同比下降35.14%;归属净利润约3.08亿元,同比增长207.99%,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

4月25日,辉丰股份发布《2022年一季度报告》称,2022年1月至3月公司实现营收约为6411.07万元,同比下降86.77%;归属净利润约1995.63万元,同比增长213.89%,同比扭亏。

5月11日,辉丰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13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辉丰”变更为“辉丰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496”。

除上述利好消息外,记者也注意到,辉丰股份此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已有受损投资者向公司发起索赔。目前,南京中院对部分原告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原告224名投资者投资损失总计8719.92万元。虽然目前辉丰股份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该情况不影响投资者向公司继续诉讼索赔。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及相关司法解释,辉丰股份索赔区间具体为,凡是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买入辉丰股份股票,并在2018年4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刘鹏律师表示,目前该案诉讼时效已不足8个月,符合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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