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辅仁“披星”:律师提示投资者需及时诉讼索赔)
6月29日盘后,ST辅仁(600781)发布公告称,此前收到郑州市中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共涉及14名原告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14名原告投资者要求判决公司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金额约为465.3万元。
投资者诉ST辅仁的主要事实与理由为,2020年10月14日,证监会向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告ST辅仁及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的虚假陈述行为,故被证监会采取行政处罚。原告投资者在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揭露日之前购买了被告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了原告投资损失,应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ST辅仁表示,目前上述14起涉诉事项目前均处于尚未判决状态,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暂时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损益所产生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ST辅仁终于在6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年报及2022年一季报。
据年报数据显示,ST辅仁2021年营收约为15.12亿元,较上年下降47.67%;归母净利润亏损31.99亿元,较上年亏损同比扩大147.51%。此外,2022年一季度,ST辅仁实现营收3.49亿元,同比下滑29.3%;归母净利润亏损1.77亿元,同比转亏。
基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及违规对外担保、诉讼(仲裁)案件的影响、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审计范围受限、借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期后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日,ST辅仁还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7月1日复牌恢复交易,并于同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辅仁”,股票代码不变。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面对麻烦缠身的ST辅仁,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建议此前因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应及时向公司提起诉讼维权。目前郑州市中院已对首批索赔案进行开庭审理。
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6年4月9日至2019年7月24日期间买入ST辅仁股票,且于并在2019年7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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