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维持原处罚决定 ST柏龙投资者索赔持续征集中)
8月21日,ST柏龙(002776)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
2022年4月19日,ST柏龙及相关人员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ST柏龙及部分当事人因不服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法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证监会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
早在证监会处罚落地后,即有众多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ST柏龙赔偿损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5年6月10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买入ST柏龙,并在2021年3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今年7月,由吴立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ST柏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获广州市中院受理。同时,律师将中介机构国信证券一并列为共同被告。
ST柏龙8月21日还披露,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时披露年报,证监会于2022年5月31日决定对公司立案。
广东证监局认为,ST柏龙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报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陈伟雄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陈娜娜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王琦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江伟荣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系ST柏龙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报的直接责任人员。
对此,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ST柏龙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伟雄、陈娜娜、王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江伟荣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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