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大通虚增利润拟被罚 这类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ST大通(000038)近日披露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2016年、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依法拟决定对*ST大通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ST大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ST大通与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科传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12月15日获得证监会核准。
2015年至2017年,视科传媒及其子公司与视科传媒原实控人夏东明开发的17家客户,签订了24份业务合同。经查,上述广告业务涉嫌虚构。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业务回款不完全或未回款,且有部分客户的业务回款来自夏东明或者其控制的账户。
上述行为导致*ST大通累计虚增收入1.62亿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1.62亿元。*ST大通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拟决定:责令*ST大通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夏东明釆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证监会预罚单已下达,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7年4月15日至2021年9月6日期间买入*ST大通,并在2021年9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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