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拟变更证券简称为“山子股份” 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30余天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2-12-06 19:49: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银亿股份拟变更证券简称为“山子股份” 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30余天)

日前,银亿股份(000981)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拟变更为“山子股份”,公司证券代码“000981”仍保持不变。

在公告中,银亿股份表示,随着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发生变更,公司董事长叶骥已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此,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模式等与之前相比,发生了根本变化,故原控股股东的“银亿”品牌字样已不再适合公司继续使用。

对于上述情况,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或股票简称,责任主体还是该公司,不会对投资者索赔产生任何影响。依据诉讼“三年时效”原则,*ST银亿虚假陈述案目前仍在征集投资者索赔,该案索赔时效将于2023年1月9日截止,仅剩30余天时间。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快准备资料提起诉讼。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银亿股份索赔区间为,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银亿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收盘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有索赔资格。

律师表示,适格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律师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值得一提的是,部分银亿股份索赔案二审投资者胜诉的判决已下达。

扫码报名索赔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山子高科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