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批ST林重索赔案已获法院立案 哪部分投资者在可索赔区间内?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2-12-13 1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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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多批ST林重索赔案已获法院立案 哪部分投资者在可索赔区间内?)

日前,投资者诉ST林重(002535)虚假陈述责任案件又有新进展。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此前提交的多批上述案件已获法院立案。

律师提示,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继续准备材料参与索赔,为自己挽回损失。具体来看,投资者的可索赔区间为两个时间段,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时间段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

第一个索赔区间为:于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1月22日卖出或仍持有ST林重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第二个索赔区间为:于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1月1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ST林重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有索赔资格。律师将根据具体情况代上述适格投资者向公司索赔。

此前ST林重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2年4月26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20年起,ST林重在未经过决策审批程序或授权程序的情况下,向实际控制人之一、控股股东郭现生控制的公司提供资金,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未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准确披露,构成虚假记载。其中,2020年前半年累计提供资金14985.55万元,2020年全年累计提供资金40380.90万元,2021年前半年累计提供资金31829.87万元,2021年7-9月累计提供资金1223.14万元。故证监会决定对ST林重及相关责任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事实上,这已经是ST林重第二次收到罚单,此前公司还曾于2019年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而2019年罚单引发的投资者诉讼索赔时效将于2023年8月6日到期。刘鹏律师提示,证券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诉讼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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