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 两个时间段内的投资者或有索赔机会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3-01-12 21:16: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华鼎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 两个时间段内的投资者或有索赔机会)

日前,华鼎股份(601113)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资产”)、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越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53.8万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6%。目前发展资产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杭州越骏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为407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发展资产与杭州越骏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为742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2%。

华鼎股份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解释,如若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责任主体还是该公司,不会对投资者索赔产生任何影响。此前权益受损的投资者仍可及时参与诉讼维权。

华鼎股份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因涉及多项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3万元至90万元不等的罚款,共计处罚375万元。此外,四位责任人员被采取年限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刘鹏律师表示,投资者符合下列区间之一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1)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08月30日期间买入华鼎股份股票,并在2019年08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2)于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华鼎股份股票,并在2019年12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律师将及时代前述适格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扫码报名索赔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鼎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