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索赔案件时效告急 受损投资者需关注合法权益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3-02-14 18:45: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金花股份索赔案件时效告急 受损投资者需关注合法权益)

近日,金花股份(600080)收到新增投资者诉讼,涉及原告233名投资者,总涉诉赔付金额约2417.85万元。公司表示,该批新增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金花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渐入尾声,诉讼时效不足半年,将于今年8月到期。考虑到投资者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律师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尽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此前公告披露,已有182起索赔案件原告投资者与金花股份达成和解,51起案件经二审后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另据刘鹏律师介绍,金花股份针对投资者索赔案提起的再审,已于2022年10月间被法院裁定驳回。

根据法院此前判决及相关司法解释,凡于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金花股份股票,并在2020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

消息面上,金花股份在2月10日披露,收到了西安市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开庭传票。经公司核查,因公司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曙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及公司为该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曙光汽车向西安市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向其承担担保责任。

目前,金花股份已对上述事项进行追查和报案,并根据核实调查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近日,收到了西安市仲裁委送达的开庭传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此事件将积极组织就该仲裁事项进行核实、调查。

扫码报名索赔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花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