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ESG周报(第84期)丨3月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70.27%,节能国祯分公司受罚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ESG周报(第84期)丨3月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70.27%,节能国祯分公司受罚)

环境(Environment)

1、3月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70.27%

4月15日,据Wind数据统计,3月份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行规模达1594.44亿元,超过今年前2个月发行规模之和。同时,二级市场交易也持续回暖,3月份绿色债券现券交易总额达2559.56亿元,环比增长26.25%。据Wind数据统计,3月份我国债券市场共发行包括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和短期融资券等在内的各类绿色债券100只,发行规模达1594.44亿元,同比增长70.27%,超1月份(891.67亿元)和2月份(598.59亿元)发行规模之和,并创自去年7月份以来最高纪录。

2、国家能源局: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四方面工作

4月12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重点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加大非化石能源供给,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优化,2030年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二是着力减少能源产业链“碳足迹”,推动实施能源生产设备电气化改造,逐步有序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煤矿、油气田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持续提高能源生产环节节能降碳水平。三是积极推动终端用能清洁化低碳化,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到2025年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达到30%左右。四是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转型机制保障,加大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力度,不断完善促进能源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3、节能国祯(300388.SZ):分公司被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处罚10万元

4月13日,节能国祯公告,芜湖分公司收到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芜湖分公司处罚10万元。

2023年2月8日22时至2月9日10时期间,芜湖分公司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无异常的时段,将出水总排口配套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内标记为“故障-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符合《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规定。

社会(Social Responsibility)

1、中原高速(600020.SH):拟向济源市大峪镇王庄捐赠7.86万元

4月15日,中原高速公告,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济源市大峪镇王庄捐赠7.86万元,用于提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结对帮扶等。

2、陕西黑猫(601015.SH):拟向韩城市慈善协会捐赠110万元

4月15日,陕西黑猫公告,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支持教育与慈善公益事业,公司秉承企业发展壮大回 报社会的理念,拟向韩城市慈善协会捐赠 110 万元,用于教育和慈善事业。

3、贝特瑞(835185.BJ):拟向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中心捐赠100万元

4月13日,贝特瑞公告,为支持由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主办、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协办的“中国材料大会”顺利举办,公司拟向本次大会具体执行单位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中心捐赠100万元。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1、威孚高科(000581.SZ):子公司威孚国贸可能被合同诈骗,收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

4月12日,威孚高科公告,全资子公司威孚国贸收到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单》,被告知:威孚国贸被合同诈骗一案,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已决定立案。因案件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估本次事项对威孚国贸及公司的影响。

近日,威孚国贸向客户就业务情况进行核查中,发现部分应收类款项不一致情形,可能被合同诈骗,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工作。威孚国贸部分应收类款项可能存在减值风险,导致威孚国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和达科技(688296.SH):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并立案

4月14日,和达科技公告,收到浙江省绍兴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郭军被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立案调查的进展及结论。

3、凤形股份(002760.SZ):因五项违规,被责令改正

4月11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杨剑、李结平、刘志祥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凤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内部控制不规范

1.成本核算管理不规范。2.存货管理不规范。3.资金管理不规范。4.会计政策执行不规范。

二、信息披露不规范

三、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不规范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

五、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

4、*ST中潜(300526.SZ):因延迟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收警示函

4月14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关于对张云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中潜股份应当在2023年1月31日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此后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但中潜股份迟至2023年3月21日才首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中潜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等相关规定。

5、药易购(300937.SZ):因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等,收警示函

4月13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李燕飞、雷启岗、郝睿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董事会履职方面。一是投资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二是未识别财务资助事项并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一是公司董事会决议“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转3,430万元,与董事会决议金额不符;二是公司以自有资金916.99万元投入相关募投项目,并纳入募集资金核算,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已使用募集资金数据存在错报情形。

3.内控制度执行方面。一是公司印章使用不规范,存在登记内容不清晰、要素不完善、签批不完整情形;二是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包括采购返利协议更新不及时以及返利对账无留痕,部分投资项目未按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投后跟踪管理。

6、灵康药业(603669.SH):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4月12日,灵康药业公告,公司收到中西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灵康药业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西藏证监局认为,灵康药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对灵康药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 成的关联交易,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

西藏证监局拟决定对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对陶灵萍给予警告,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身份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合计处以两百万元罚款;对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俊珂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7、ST宏达(002211.SZ):因财报虚假记载,被罚300万元

4月11日,ST宏达公告,公司于4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宏达新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二、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利润;三、2020年年度报告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宏达新材上述行为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构成虚假记载。

证监会决定: 一、责令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公司实控人隋田力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三、对公司董事长、法人杨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公司财务总监乐美彧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威孚高科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