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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紫晶、*ST泽达投资者保护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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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紫晶、*ST泽达投资者保护工作启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张赛男 上海报道

4月21日,*ST紫晶(688086.SH)、*ST泽达(688555.SH)双双公告,因触及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强制退市。

2021年初,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落地,常态化退市机制加速形成。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在公司退市过程中,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受到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后续动作已经展开。

21日晚间,中信建投公告称,作为紫晶存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将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中信建投表示,与其他中介机构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0亿元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上述金额为公司初步估算结果,基金规模将根据最终计算的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金额进行调整。中信建投将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管理及运作,与管理人协商确定托管银行,由托管银行独立保管基金财产。

投资者交易紫晶存储股票具备如下情形的,属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赔付对象:自虚假陈述实施日起至揭露日之前买入紫晶存储股票,且在揭露日以后因卖出紫晶存储股票或者因持续持有紫晶存储股票,扣除各类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存在亏损的。

虚假陈述实施日为:紫晶存储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之日,即2020年1月31日为第一个实施日;紫晶存储在指定媒体刊登《2019年年度报告》之日,即2020年4月23日为第二个实施日。

2020年4月23日,紫晶存储在指定媒体刊登《2019年年度报告》,2021年4月30日,紫晶存储在指定媒体刊登《2020年年度报告》,这些日期是紫晶存储上市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虚假陈述实施日。由于这些虚假陈述事项具有牵连性、连续性,故以最早的2020年4月23日作为上市后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

虚假陈述揭露日为紫晶存储披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之日,即2022年2月12日。《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责任方和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紫晶存储股份的股东,及前述主体的关联人,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紫晶存储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紫晶存储股票,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

中信建投表示,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设立时,将在基金设立公告中披露正式赔付方案。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ST泽达的投资者也开启了诉讼行为。上海金融法院发布称,收到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应、应岚、隋田力、王晓亮、姜亚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晓莉、陶晨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申请。起诉投资者同时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案件。

与此同时,投服中心表示关注到上述情形,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如上海金融法院后续受理并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拟依据相关规定,公开征集并接受50名以上(含50名)投资者特别授权,申请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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