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卓锦股份拟被罚款300万元 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索赔)
历时不到三个月时间,卓锦股份(688701)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日前,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21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2796.52万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认为,卓锦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对此,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卓锦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
根据证监会认定的违法事实,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卓锦股份,并在2022年10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
同日,卓锦股份还披露了2023年一季报。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87.93万元,同比下降6.75%;实现归母净利润亏损1182.15万元,亏损同比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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