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海投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此前被罚面临投资者索赔)
5月5日,*ST海投(000616)公告称,公司收到大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陈英杰、吴陆鸿、张伟亮、杜传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述事实,*ST海投披露的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陈英杰,时任*ST海投董事,签字表决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及年报。吴陆鸿,时任*ST海投职工代表监事,签字表决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及年报。张伟亮,时任*ST海投总经理助理,签字表决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杜传利,时任*ST海投独立董事,签字表决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及年报。
根据相关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基于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ST海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6年9月14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海投,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因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海投”变更为“*ST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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