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索赔案判时任董事长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3-07-14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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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同洲索赔案判时任董事长承担连带责任)

ST同洲(002052)于近日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披露,一审法院判决其向113名投资者赔偿损失527.72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0.38万元;准许投资者汪某等37名投资者撤诉,部分案件判决时任董事长承担连带责任。

ST同洲在公告中表示,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鉴于案件尚未结案,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被投资者提起诉讼源于2021年7月8日,ST同洲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三项违法事实,导致其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鉴于上述违法违规事项,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同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由此,投资者便开始以ST同洲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法院提起了索赔诉讼。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基于一审判决结果,凡于2016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ST同洲股票,并在2019年10月25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目前刘鹏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ST同洲的索赔诉讼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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