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涉*ST美尚案被处罚 律师:“看门人”失责应承担责任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3-07-18 1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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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发证券涉*ST美尚案被处罚 律师:“看门人”失责应承担责任)

7月17日晚,广发证券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在为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ST美尚,300495)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主承销)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含有虚假记载的文件,证监会拟决定对广发证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作为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此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做出解读:“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荐机构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看门人’,扮演着‘保证信息真实’的信用背书角色。”

“然而,因保荐机构没有勤勉尽责导致投资者损失,应对不特定符合法定条件的股民进行相应的赔偿,并且承担连带责任。”吴立骏律师又表示。

从证监会对*ST美尚的处罚结果来看,*ST美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美尚2015年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四、未如实披露控股东归还资金占用情况;五、*ST美尚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对*ST美尚、时任董事长王迎燕及时任董事徐晶合计处以2893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决定对王迎燕采取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措施。

*ST美尚行政处罚的落地,也给部分投资者带来了索赔机会。吴立骏律师表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投资者:(1)在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美尚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2)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ST美尚股票,并在2021年12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吴立骏律师强调:“证监会对广发证券作出处罚,意味着投资者在向*ST美尚提起索赔的同时,亦可考虑追加中介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

此外,*ST美尚提示称,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目前正处于补充材料期间。若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则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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