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遭处罚伴随股价走弱 投资者索赔进行中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3-07-27 1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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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宜通世纪遭处罚伴随股价走弱 投资者索赔进行中)

继7月26日股价跌逾2%之后,宜通世纪(300310)7月27日股价再度下挫,收于4.15元/股、跌幅1.19%。值得注意的是,6月19日以来,公司股价转入震荡下挫通道,昨日收盘价较6月18日大涨当日高点已跌去20%以上。

事实上,宜通世纪近一个月股价整体走弱与遭处罚不无关联。

6月26日,宜通世纪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日前受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公司被处罚款30万元;同时被处罚的还有公司董事长钟飞鹏以及时任总经理郭汉鹏。就在公告遭罚的当天,宜通世纪股票大跌,报收于4.34元/股,跌幅达6.67%。

公司受罚源自全资控股子公司多年前的财务舞弊行为。时间回溯到7年前的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亿元的方式向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方炎林、李询的组织下,倍泰健康采取在内部指使员工以虚假合同在ERP系统中虚构订单,在ERP系统中虚拟采购收货、生产、发货等全套资料的方式,在外部与客户策划签订虚假合同或未履行合同,利用控制的个人及企业账户资金转款,提供资金供交易对方支付货款等手段进行财务舞弊。

通过上述财务舞弊行为,倍泰健康合计虚增与北京远程系相关公司、河南欧利特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业务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倍泰健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有虚假记载。

根据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表示,符合相应条件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凡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3日期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且在2022年11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

就在7月10日,公司还公告了与倍泰健康相关诉讼案一审进展。公司因倍泰健康原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炎林在宜通世纪并购倍泰健康过程中对公司实施合同诈骗,依法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公司在并购倍泰健康时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及补充协议,判令各交易对方返还其因该购买协议所获得的财产给公司,并且赔偿公司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公告显示,公司全部诉讼请求遭驳回,对此公司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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