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方精工发行可转债事项将重新评估 因信披不完整又遭处分)
8月22日,南方精工(002553)发布公告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目前还在资料编制准备阶段。
另外,南方精工于2023年8月1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根据相关规定中关于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形包含“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触及上述规定,公司将重新评估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
经查明,6月19日,南方精工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在国内RV减速机配套轴承等组件供应领域占据绝对的市场份额。”
在上述消息披露后,南方精工股价在6月20日至6月27日中的四个交易日连续收获四个涨停板。直至7月4日盘后,在回复深交所回复函中,南方精工才承认“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的回复‘公司在国内RV减速机配套轴承等组件供应领域占据绝对的市场份额’的表述不准确,与事实相比存在一定程度的夸大,存在误导性陈述的情形。”
同样因上述事项,南方精工在7月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江苏证监局指出在股价异动后,南方精工未及时了解造成交易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未在6月26日、6月28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就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内容进行澄清,未披露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影响因素,信息披露不完整。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目前初步判断南方精工投资者可索赔条件为,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5日期间买入南方精工股票,并在2023年7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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