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绿田股份年报披露存在错误,时任董事会秘书被出具警示函)
2023年9月28日,福建证监局公告,对蓝水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蓝水生在任职福建绿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田股份)期间,绿田股份存在年报披露存在错误和不配合审计机构工作的情况。具体表现为,绿田股份2021年至2022年年报披露的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余额存在错误,实际对燕来福应收账款余额均为0元。同时,绿田股份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过程中,伪造了燕来福的公章和回函。蓝水生作为绿田股份的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福建证监局要求蓝水生加强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