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诚弘毅因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董事长及董秘收警示函)
金融界2023年10月12日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成都佳诚弘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诚弘毅)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被出具警示函。
据公告,2023年6月,佳诚弘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人宇所持股份8,054,583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59.8997%,若全部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后于2023年8月18日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人宇未能及时告知重大事项,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佳诚弘毅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出具警示函详述,全国股转公司对佳诚弘毅、方人宇和董事会秘书纪玉凌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