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朵纳家居及2名高管收警示函)
2023年10月17日,浙江证监局公告,浙江朵纳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沈荣炎、时任董事会秘书陶岳铮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为,公司在2022年7月15日、8月30日、9月7日分别进行了重大经济活动,包括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49%、62.35%和57.68%,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后于2022年11月4日补充披露。浙江证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沈荣炎、陶岳铮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