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廊坊市向日葵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十六店被罚款0.05万元)
金融界2023年10月26日消息,廊坊市向日葵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十六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被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9月1日,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刘洋(执法证号03101030098)、葛晓林(执法证号03101030132)对廊坊市向日葵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十六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法人员当场给予警告,并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2023年9月29日,执法人员刘洋、葛晓林对该药店进行复查,发现仍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廊坊市向日葵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十六店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因此,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