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京蓝存多项违规行为被处分 部分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10月31日,*ST京蓝(000711)连发多则公告,除了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外,公司还相继收到黑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和深交所的监管函。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京蓝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京蓝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二、*ST京蓝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三、*ST京蓝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黑龙江证监局指出,*ST京蓝时任董事长、总裁、代董事会秘书郭绍增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时任财务负责人高红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主要责任,是*ST京蓝信息披露违法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黑龙江证监局拟决定:责令*ST京蓝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郭绍增、高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和70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警示函与监管函则双双指出,*ST京蓝存在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不合理、财务核算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随着证监会“预罚单”的下达,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部分投资者可依法向*ST京蓝提起索赔。凡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ST京蓝股票,并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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