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千里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3年11月10日,江苏证监局公告,对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简称:R保千里1)及董事长丁立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据查,R保千里1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能在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且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披露2023年中期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丁立红作为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发行人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对发行人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合规意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