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开股份年报存在错报或被罚150万元 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11月21日晚间,首开股份(60037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首开股份在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下属子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少计资产减值损失4.05亿元。上述事项导致首开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并导致首开股份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发行的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2023年4月29日,首开股份发布《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存货跌价准备4.05亿元。
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首开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律师表示,凡于2022年4月16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首开股份股票,且在2023年5月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首开股份是一家大型房地产上市企业,此前发布的10月份销售情况简报显示,2023年1-10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187.3万平方米,同比降低29.22%;签约金额501.36亿元,同比降低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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