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因多项违规被罚300万元 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3-11-24 1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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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京蓝因多项违规被罚300万元 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11月23日晚间,*ST京蓝(000711)发布公告,公司于11月21日收到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ST京蓝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2021年度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021年度、2022年度少计提坏账准备。

关于“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ST京蓝对2018年合并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2021年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为1.27亿元,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损失为4.12亿元。公司未按规定在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基础、本期的折现率及前期的折现率、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重要假设及其合理理由、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以及相关信息与形成商誉时或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的信息、公司历史经验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时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经测算,扣除相关年度已计提商誉减值金额后,2021年的商誉减值影响金额为-2.63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26%;2022年的商誉减值影响金额为1.1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47%。

黑龙江证监局决定,责令*ST京蓝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裁、代董事会秘书郭绍增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负责人高红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根据相关法规,*ST京蓝因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商誉减值信息等被罚,相关受损投资者有权通过诉讼索赔。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律师表示,凡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12日之间买入*ST京蓝股票,且在2023年7月1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ST京蓝的重整事宜也在推进之中。11月11日,*ST京蓝公布重整计划草案,将按每10股转增约17.90921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18.33亿股股票,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2.33亿股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6亿股股票用于实施债转股。此外,鉴于*ST京蓝实际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公司已完成回购的965.26万股业绩补偿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债转股,不再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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