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科生物实际控制人收通报批评,未及时披露刑事强制措施事实)
2023年11月28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决定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实际控制人虞建明进行通报批评。上海市公安局自2020年8月28日对虞建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自2021年4月1日亦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至2022年3月31日结束。虞建明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理应被及时公告,但直至2023年8月26日,公司才进行信息披露。
由于虞建明未能及时书面告知公司相关事实,也未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包括《证券法》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中的多项规定。相关责任人对上交所的纪律处分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回复表示无异议。
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虞建明作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将此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录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同时,要求宁科生物及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违规行为,制定防范措施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并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公司需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确保所有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地披露。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