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信投资业务违规,法定代表人接警示函)
2023年11月28日,西藏证监局公告称,博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以下简称“博信投资”)在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期间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未严格执行冷静期及回访确认、未对部分投资者履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未评估投资者风险识别及承担能力、未按要求进行私募基金风险评级和向适合投资者推介、未依合伙协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未定期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信息等。
据公告,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多条相关规定。陈可,自2018年9月起担任博信投资法定代表人,在此期间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西藏证监局依照相关规定,决定对陈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录在资本市场诚信档案中。陈可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法律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