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光中科前董事长收警示函)
2023年11月29日,福建证监局公告称,对阳光中科能源前董事长、总经理许新湖出具警示函。许新湖在任期间,公司存在资金被占用、体外账户列支收入成本费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2016年8月至2018年8月,许新湖通过个人账户占用资金达709.3万元,以支付工程款的形式转移资金。此外,还通过个人账户累计确认收入35.95万元,支出成本、费用合计695.48万元,并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于2023年5月补充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监管法规。许新湖需在接到决定后3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