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食科创因未及时披露收购信息,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金融界2023年12月6日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中食科创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食科创)因未及时披露收购信息,被出具警示函。
据公告,2022年12月21日,中食科创与合美股份股东韩燕、江力川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韩燕、江力川夫妇将持有的合美股份100%的股份以每股0.2元转让给中食科创,收购总价款100万元。然而,中食科创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及法律意见书。
中食科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违规。因此,全国股转公司对中食科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要求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司治理合法合规。同时,全国股转公司警告中食科创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