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溶科技因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披露,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金融界2023年12月14日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中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溶科技)因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披露,被出具警示函。
据公告,2020年至2023年,中溶科技向唐山鸿隆佳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华沃商贸有限公司、唐山三商贸易有限公司多次提供财务资助,其中2020年累计提供财务资助242,122,365元,占挂牌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5.09%;2021年累计提供财务资助237,405,100元,占挂牌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81%;2022年累计提供财务资助171,406,663元,占挂牌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67%;2023年累计提供财务资助73,560,000元,占挂牌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62%。针对前述财务资助事项,中溶科技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披露,后于2022年5月进行补充审议。
中溶科技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对此,全国股转公司对中溶科技及其时任董事长代淑梅、时任董事会秘书李秋园出具警示函。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