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博天连续五年财务造假或面临强制退市 律师提示最新索赔条件)
*ST博天(603603)于12月13日晚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11日至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据交易所交易信息显示,*ST博天当日收报2.80元/股,跌幅为5.08%。异常期间(12月11日至13日),累计跌幅为14.37%,累计成交额为121.18万元。
公告还显示,*ST博天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续如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ST博天收到的《告知书》显示,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连续五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0年及2021年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19.55亿元,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138.06%。
公司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对此,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裁赵笠钧给予警告、处以300万元罚款,并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三位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或200万元不等的罚款。
基于以上查明的违法违规事实,江苏沁典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律师表示,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受损投资者可参加索赔:1、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30日之间买入*ST博天股票,且2023年3月3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2、2020年6月19日至2023年3月30日之间买入*ST博天股票,且2023年3月31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者。满足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12月13日晚间,*ST博天还发布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的询证函》的回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表示,截至目前,不存在涉及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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