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事兴投资控股集团被出具警示函)
2023年12月21日,天津证监局公告,对万事兴投资控股集团(以下简称“万事兴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万事兴投资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天津万事兴物业服务集团(以下简称“津万事兴”)的控股股东。2021年7月,万事兴投资全资子公司天津万事兴建工集团(以下简称“建工集团”)向津万事兴拆借资金2000万元;2022年,建工集团累计向津万事兴拆借资金1450万元。该事项构成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11月底,建工集团累计归还660万元,资金占用余额2790万元。万事兴投资作为挂牌公司津万事兴控股股东,审批同意建工集团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损害了挂牌公司利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四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万事兴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