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重大事件未及时告知,ST通脉6实控人合计被罚300万元,维权征集已开始

来源:银柿财经 2023-12-22 14:19:5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重大事件未及时告知,ST通脉6实控人合计被罚300万元,维权征集已开始)

12月21日,ST通脉(603559.SH)公告称,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世超、张显坤、李春田、孟奇、张利岩、张秋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吉林证监局对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世超、张显坤、李春田、孟奇、张利岩、张秋明合计处以300万元的罚款。(维权方式见文末)

经吉林证监局查明,ST通脉上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2年8月12日,6名实控人及ST通脉股东周才华与长春市融迅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迅互联网”)签署《合作协议》,约定融迅互联网通过吉林省沣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ST通脉提供委托借款2000万元,同时融迅互联网有权在上述7人持有的ST通脉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按照每股18元的价格收购7人所持有的ST通脉合计1643943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1.47%)。

《合作协议》签署后,融迅互联网联系吉林省沣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由吉林省沣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向ST通脉提供委托借款2000万元,张利岩、张秋明、张显坤、孟奇、王世超、李春田6人将所持中通国脉股份的50%质押给古林省沣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得到部分履行。

张利岩、张秋明、张显坤、孟奇、王世超、李春田6人与融迅互联网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重大事件,上述6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及时告知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情况,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ST通脉(603559.SH)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3年2月15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2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客服电话:952555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银柿财经联合浙江法治报,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支持』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春高新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