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森源集团、河南森源重工被通报批评,因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2023年12月25日,深交所发布公告,河南森源集团和河南森源重工因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公告显示,河南森源集团和河南森源重工在2019年9月与河南森源电气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约定以现金5.52亿元购买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100%股权,承诺2019年、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0.53亿元、0.80亿元、1.14亿元,合计不低于2.47亿元。如业绩承诺未完成,河南森源集团和河南森源重工将各承担50%的业绩补偿义务。
然而,根据河南森源电气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河南森源城市环境科技服务2019年、2020年、2022年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2.05亿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83.03%。因此,河南森源集团和河南森源重工合计应补偿上市公司9,362万元,各自应补偿4,681万元。但截至目前,两家公司未按照公开披露的利润补偿协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深交所表示,河南森源集团和河南森源重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7.7.6条第一款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第6.4.1条的规定。因此,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3.2.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河南森源集团和河南森源重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