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新药业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收监管警示,因违规聘任独立董事)
2023年12月29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江西天新药业(以下简称天新药业)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董忆进行了监管警示。
天新药业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确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股东大会通知,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然而,公司未能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即2023年10月31日前通过上交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向上交所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迟至2023年11月28日才向上交所提交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备案时间明显迟延,聘任流程存在重大瑕疵。
此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1.1条、第2.1.6条、第4.3.7条及《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第3.5.11条等有关规定。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忆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根据《上交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天新药业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董忆予以监管警示。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