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和轩达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3000元)
金融界2023年12月28日消息,深圳市和轩达物流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处以3000元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经调查,本机关认为深圳市和轩达物流有限公司在2023年11月02日20时15分在广东福海收费站实施了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的违法行为。
深圳市和轩达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构成了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的违规行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该法规,决定对深圳市和轩达物流有限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