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水海纳水务集团收监管函,因会计核算及坏账准备不审慎等问题)
2024年1月2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对深水海纳水务集团及相关责任人李海波、肖吉成、秦琴发出创业板监管函。该公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相关处罚决定而发生的。
经查,深水海纳水务集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在合同资产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部分未计提减值准备;在应收账款的计提坏账准备方面,未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因素及个别客户信用风险情况,这些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此外,在部分工程项目履约进度计算、计划成本更新、以及运营项目技术服务费的计提等方面,导致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同样违反规定。公司在PPP项目中,个别附属项目在进行特许经营权摊销时做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海波、时任总经理肖吉成、财务总监秦琴,由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监管函要求深水海纳水务集团的董事会充分重视问题,及时整改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公司以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