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接收警示函)
2024年1月2日,浙江证监局公告,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郑志刚、王志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他们在执行杭州中威电子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营业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函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未发现现金等价物数据有误等问题。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郑志刚、王志东作为2022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相关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他们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