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年多时间三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ST三盛面临投资者索赔)
*ST三盛(300282)近来问题重重。公司在2023年最后一个交易日一口气发布了15份公告,除了涉及对外收购股权及资产、收回前期被违规占用的资金、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多个事项外,其中还包括一份《立案告知书》和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上述公告,*ST三盛又在2024年首个交易日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
在这份关注函中,深交所主要提出了七大问题,其中的核心问题直指*ST三盛及子公司天雄新材对外收购股权及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公司收到的资金占用还款是否构成资金闭环,以及本次交易安排是否存在规避终止上市的相关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天雄新材陷入停工状态致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商誉减值,正是导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三盛2022年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其中两个重要理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中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另需注意的是,*ST三盛董事张锦贵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涉及对外收购股权及资产、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均投出了弃权票,其在拒绝理由中写道:“本人支持公司对解决*ST所做的努力,但是应高度关注公司资金被违规占用问题的合法解决及一切投资的合规合法问题。”
种种疑团背后,是*ST三盛在一年多时间内,三度被立案调查。2022年11月、2023年10月及12月,公司先后三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均涉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因问题不断,*ST三盛正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透露,投资者诉*ST三盛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目前已有胜诉判决,公司需赔偿投资者的部分投资损失,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荣滨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赵敬国律师进一步提醒,凡于2020年12月23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三盛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4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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