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些投资者别忘了依法挽损 造假被重罚的ST起步索赔时效已不足4个月)
因年报虚假记载被重罚的ST起步(603557),目前正面临投资者索赔诉讼,并且已有部分投资者一审胜诉。
与此同时,ST起步资金承压。不久前,公司发布债务展期公告,子公司浙江起步、诸暨起步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
另外,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累计共有3.70亿元“起步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6869.51万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4.56%,尚未转股的“起步转债”金额为1.50亿元,占“起步转债”发行总量的28.79%。
ST起步陷入索赔泥潭缘于其“造假”行为——此前,ST起步通过道讯系统以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2018年年报中,公司虚增营收6947.8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4633.2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314.59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10.39%。2019年年报又虚增营收1.8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1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591.33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37.42%。2020年中报告中,公司再次虚增营收1.09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911.2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37.3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50.30%。
此外,2016年12月13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章利民和梁某进、吴某雅、王某助、庄某卿4人分别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章利民以每股5元的价格向上述4人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起步股份股票合计2000万股,但暂不办理过户,由章利民代为持有。在符合《协议书》约定的条件下,上述4人有权要求章利民回购股份。股份代持行为发生于2016年,结束于2019年。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股份代持行为均未予披露。
2019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议案。公司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公开披露了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财报,通过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方式,分别虚增2018年、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947.84万元、5060.4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4633.25万元、3181.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314.59万元、1879万元,公开发行文件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2023年12月1日,证监会对ST起步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700万元罚款;对时任高管周建永、章利民、陈章旺、吴剑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罚款;并对周建永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章利民、陈章旺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因上述违法事项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诉讼索赔,目前已有一审胜诉案例。凡2019年4月17日到2021年4月28日之间购买ST起步股票,且于2021年4月28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律师将及时帮助适格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ST起步诉讼时效届满日为2024年4月29日,索赔时效仅余3个多月,律师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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