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两年虚增利润超5800万元 处罚落地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1-08 21:33: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兴源环境两年虚增利润超5800万元 处罚落地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1月7日晚间,兴源环境(30026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5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这份处罚决定距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仅过去数日。

经查明,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6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虛增营业收入26807.6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称,公司2016年及2017年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已全部离职且超过行政处罚时效。公司财务总监孙颖,任职期间未对案涉事项保持充分关注,未能保证其签署的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兴源环境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孙颖予以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同时,兴源环境在公告中表示,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1月3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及相关公告,予以更正。

鉴于证监会处罚已落地,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兴源环境股票,并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扫码报名索赔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兴源环境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