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平台不是“法外之地”,思美传媒蹭抖音“胡说”受罚 最惨踩坑投资者浮亏或已超过30%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1-09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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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互动平台不是“法外之地”,思美传媒蹭抖音“胡说”受罚 最惨踩坑投资者浮亏或已超过30%)

1月8日晚间,思美传媒(002712)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公司对互动易提问的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情况,并构成误导性陈述事项,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秘李子木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的提问时,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

需要注意的是,思美传媒2023年11月26日股价表现为跌停,11月27日便拉升涨停,但11月28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或暴跌。2023年12月下旬,公司股价又出现一波跳水,近日低位震荡,1月9日收盘价较2023年11月26日仍跌逾32%。

对此,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投资者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索赔。凡于2023年11月27日13点至15点买入思美传媒股票,且在2023年11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进行索赔预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思美传媒在互动易“胡说”,蹭抖音热点的行为,深交所于第一时间向公司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在互动易平台上答复投资者提问的主要工作机制、决策流程,在首次答复投资者提问时导致自身前后回复内容存在明显偏差的原因;同时,结合抖音电商相关声明,详细说明公司就有关问题回复与其声明内容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等问题。

2023年11月29日,浙江证监局对思美传媒、公司董秘李子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同时,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李子木已被暂停董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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