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盛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 三次被立案引发投资者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1-11 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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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三盛延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 三次被立案引发投资者索赔)

1月9日晚间,*ST三盛(300282)发布公告称,原定于1月9日前回复的关注函,因部分问题尚在回复、讨论中,公司将延期至1月16日前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023年12月29日,*ST三盛连发15份公告,主要涉及四方面事项:第一,*ST三盛以及子公司购买天雄新材的39%股权以及两项资产,三笔交易合计流出现金5.83亿元;第二,*ST三盛收回前期被违规占用的资金5.8亿元;第三,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第四,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三盛被证监会立案。

针对上述事项,深交所于2024年1月2日向*ST三盛下发了关注函,共提出7大问题。这其中,*ST三盛所支付的现金和收到的还款究竟是否构成资金闭环,是深交所在关注函中最为关注的问题。

对于被立案调查事项,深交所要求*ST三盛结合因信披问题再次被立案调查的情况,全面自查并说明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查阅公告可发现,2022年11月、2023年10月及12月,*ST三盛已先后三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均指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鉴于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ST三盛暂定有两个索赔条件:(1)在2020年12月23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三盛股票,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2)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三盛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截至目前,北京金融法院已对前述(1)索赔条件的部分投资者诉*ST三盛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胜诉判决,公司需赔偿投资者部分投资损失,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荣滨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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