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投资者诉宜通世纪案获一审胜诉 当前仍可依法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1-16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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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部分投资者诉宜通世纪案获一审胜诉 当前仍可依法索赔)

日前,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部分投资者起诉宜通世纪(30031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获一审胜诉。

宜通世纪2023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等有关材料,涉及27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180.66万元。

2022年11月4日,宜通世纪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2017年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6月21日,宜通世纪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宜通世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采取在内部指使员工以虚假合同在ERP系统中虚构订单,在ERP系统中虚拟采购收货、生产、发货等全套资料的方式,在外部与客户策划签订虚假合同或未履行合同,利用控制的个人及企业账户资金转款,提供资金供交易对方支付货款等手段进行财务舞弊。倍泰健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宜通世纪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钟飞鹏、时任总经理郭汉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根据相关法规,宜通世纪受罚后,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向公司索赔。谢保平律师表示,凡于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之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且在2022年11月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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