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起步股价继续下跌 部分索赔案已有一审判决)
ST起步(603557)日前发布关于不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显示,ST起步股价自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月17日期间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起步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本次不行使“起步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ST起步本次发行的“起步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0.95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60元/股。
1月18日开盘,ST起步股价仍呈震荡下跌趋势,午间一度跌停,最终报收1.97元/股,跌幅1.99%,创下上市以来最低收盘价。
值得注意的是,ST起步此前发布的公告显示,2023年12月1日,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公司2018年、2019年年报及2020年中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存在股份代持未披露行为及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事项。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温州中院已对部分投资者诉ST起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上市公司应赔偿投资者相应投资损失。
根据法院目前的一审判决,凡在2019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起步股票,并在2021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有机会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适格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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