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思美传媒及时任董秘处罚落地 这类投资者存索赔机会)
思美传媒(002712)日前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蹭热点”构成误导性陈述,浙江证监局依法对思美传媒及时任董秘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
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发布辟谣信息。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
浙江证监局认为,思美传媒上述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时任思美传媒董秘李子木,负责公司对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所提问题的回复工作,其编写“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的答复信息并决定发布,未能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是思美传媒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思美传媒予以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李子木予以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说错话”的后果不仅仅是被监管部门处罚,思美传媒还将面临投资者的诉讼索赔。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思美传媒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有索赔的权利。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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