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披露信息被罚,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金融界2024年1月25日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江苏海龙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核科)因未及时披露信息,被出具警示函。
据公告,2023年8月和10月,海龙核科控股股东镇江亿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挂牌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21.15%、29.37%和5.46%。包括上述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海龙核科未能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海龙核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此,全国股转公司对海龙核科、董事长戴金华、董事会秘书王天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全国股转公司特此告诫海龙核科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